2009年5月8日星期五

影视公司涉嫌逼少女卖淫续:称付出身体拉投资

继5日源源影视工作室负责人胡卫东涉嫌组织卖淫罪开庭后,昨天,该案另一被告张某,因涉嫌协助组织他人卖淫罪,被诉至海淀法院少年法庭。

  “我没抵挡住诱惑”

  张某涉案时未满18周岁。

  检方指控,在胡卫东组织女孩卖淫活动中,张某负责接待部分应聘的女孩,为她们介绍嫖客。

  “我没抵挡住诱惑”,张某说。2007年9月,她陪一个朋友去源源影视工作室面试时,胡卫东建议她试试镜,她没抵挡住做演员成名的诱惑,就试了镜,之后留在了工作室。

  张某说她开始在工作室的工作是端茶倒水,考虑到成名诱惑,很快也同意了胡卫东的潜规则。

  她和胡卫东在分别受审时均称,他们之间是男女朋友关系。

  张某说还介绍了几个女孩到胡卫东这里应聘。

  “没想到是卖淫”

  根据张某的说法,后来,因为身体条件不太好,在胡卫东的安排下,她做了其他女孩的经纪人。她干的一部分工作,是将其他女孩的资料放在网上,为她们寻找投资人。

  法官询问她如何拉来投资,张某说是“付出身体”,又说“当时没想到是卖淫”。介绍女孩卖淫后,张某能拿到数百元至数千元的提成。

  此案未当庭宣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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